关于征集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全国职工篆刻作品的通知
日期:2025-04-11 14:40:16  作者: 来源:艺术学院  浏览量:15

各分工会:

为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全国总工会将举办“印见荣光——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全国职工篆刻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

二、征集内容

 依据给定的近300个篆刻词条(附件1)进行设计创作,通过篆刻作品展现党领导的中国工人运动百年历程、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取得的辉煌成就。

三、征集时间

2025年4月13日前

四、征集流程

(一)4月13日前各分工会组织教职工按词条开展创作,筛选设计方案、推荐作品(不少于10件,内容不重复)、填写《设计方案表》(附件2),并将设计图(图片大小不低于2M)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4月21日前,反馈《评审意见表》,通知入选作者制作实体印章。

(三)4月30日前,各单位将《参展作品信息表》(附件3)、《授权书》(附件4)、参展作品(一式两件)寄送至指定地址,《参展作品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5月5日前,全国总工会完成审核遴选,并按一定数量发布高质量优秀作品。

征集要求

(一)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组织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篆刻作品创作。

(二)践行大众篆刻节俭、绿色新理念,鼓励创新,运用新设计、新造型、新材料、新科技展现征集主题,每方印章材料价格不超过500元。

(三)鼓励团队创作,发挥集体优势,创作时不得更改词条的印面和边款文字,创作样式可借鉴《大众篆刻作品参考示例》(附件5)。

(四)优秀作品于2025年7月在中华世纪坛艺术馆公开展出,并收录于《印见荣光——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全国职工篆刻作品集》出版发行。

(五)作品投稿遵循自愿原则,作者应保证对投稿作品拥有全部知识产权,授权展览组织单位对本人参展作品有媒体宣传、展出、出版作品集等方面的使用权。若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出现抄袭、剽窃等情况,后果自负,并取消其参展资格。

(六)征集单位不得向参展作品收取任何费用,亦不付稿酬,投稿作品概不退还。

联系人:

17703712133(微信同号)肖老师;

18530000147(微信同号)宋老师。

邮  箱:756843801@qq.com

附件:

 附件1:篆刻词条.docx

附件2:设计方案表.docx

附件3:参展作品信息表.docx

附件4:授权书.docx

附件5:大众篆刻作品参考示例.docx

郑州工商学院艺术学院分工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