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发挥劳模工匠专长优势,有效开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岗位创新为导向,以服务教育教学、服务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为重点,以典型引领、科学管理为手段的群众性创新活动。依托劳模工匠等先进人物,打造创新工作平台和团队,聚焦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难题,积极开展科研创新、技能培训、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师带徒等活动,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不断提升广大职工的职业能力素养,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推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科学和谐发展贡献智慧力量。按照《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豫教科文卫体工(2024)〔44〕号)有关规定,经校工会委员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郑州工商学院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选树和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从11个分工会申报的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中择优评选。对符合要求的工作室进行挂牌命名。
二、申报条件
每个工作室由1名领衔人、3人以上成员组成。
(一)领衔人资格条件
政治坚定,热爱事业,品德高尚,乐于奉献;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获得高级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理论和技能水平,丰富实践经验、管理经验和较强创新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内公认度较高,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人才;热心人才培养工作。同时,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级以上培育的工匠人才。
2.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获得者。
3.省级主管行政部门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
(二)成员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能够服从工作室领衔人的工作安排和部署,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科研工作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3.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培养前途的青年人才。
(三)工作室的资格条件
1.具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基本的设备设施、明确的攻关课题和创新目标、必要的工作经费、完善的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技术攻关或创新活动,运作规范有序。院部对工作室成员在工作时间上给予积极支持。
2.具有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创新工作,年度有划,活动有台账。
3.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积极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承担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的创新课题或革新项目,取得创新成果,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充分发挥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等功能,带动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和职工技能素质提升。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采取自下而上申报推荐的方式进行。由所在基层工会根据条件,以领衔人姓名命名组成创新团队,提出申请,并提供佐证符合申报资格的相应材料。
(二)评审。校工会办公室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相应学科、领域的专家和领导组成。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照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建设标准,研究确定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建议名单,并进行公示后,报郑州工商学院工会委员会审批。
(三)命名。经郑州工商学院工会委员会审定后,报学校党委批准,发布命名决定。
四、奖励措施
1.对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挂牌,并发给工作室一定的专项补助资金;补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的建设运行,包括更新购置软硬件设备器材、改善工作条件、提升职工技能、创新课题攻关以及成果转化等,不得列支创新工作室开展各项活动所涉人员的误餐、加班、补贴等费用。
2.申请纳入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管理序列。对运行规范、效益显著,特别优秀的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推荐申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建设。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根据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推荐工作,严格审核领衔人、成员和工作室的资格条件。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注重总结宣传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把推荐申报过程作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过程,引领推动学校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请各基层工会于12月15日前,将《郑州工商学院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申请表》(扫描件及电子档各一份)发送至校工会曹力老师OA邮箱,经核实的推荐对象工作台账、创新攻关成果、培训(含师带徒)人数、经济和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公示截图,2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和PPT。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放弃。
联系人:曹力,电话:0371-85303882。
附件: PPT制作要求.docx
郑州工商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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