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23-2024学年,在学校董事会、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全校教职工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和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在第40个教师节即将到来之际,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2024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德育工作贯穿于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大力弘扬“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职业道德精神,营造“扬师德、正师风、树师表”的良好氛围,深化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评选范围
在入职两年以上,近两年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教职工。
三、评选原则
评选活动坚持“育人为本”原则,确保被推荐的个人和集体有突出感人的育人事迹;坚持“群众参与”原则,评选向一线教职工倾斜,鼓励广泛参与,体现广泛性和公正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性和可信度。
四、评选条件
(一)“三育人”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形成协调配合、有效对接、齐抓共管的“三育人”工作格局。
2.遵循“党建是引领,质量是生命、学科是龙头、人才是关键、创新是动力”工作理念,把握“四个体现”工作原则,坚持“五个着力”工作思路,整合育人资源,挖掘育人元素,发挥育人功能,推动教职工把工作的重心和目标落在育人实效上。
3.高度重视“三育人”工作,常态化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育人活动,做到有规划、有举措、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在“十大育人”、学校综合改革、本科教育教学合格评估、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等工作中,大胆实践,成效显著,成绩突出。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廉洁奉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严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法纪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具有较强的育人意识和良好的师德风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并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条件
(1)以生为本,关爱学生。以立德树人为己任,主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寓思想教育于学科教学、科学研究全过程,形成独特的教书育人模式或方法,事迹生动感人。
(2)严谨多学,与时俱进。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成绩突出;教学效果好,在学生测评等各项教学评价中名列前茅,受到师生一致好评。恪守学术道德,教学科研追踪学科前沿,勇于创新,寓知识传授、创新精神培养和实践能力提升于育人之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业绩突出。
(3)广泛参与思想政治工作,兼任学生辅导员、社团指导教师、学生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职,事迹感人,业绩突出,本人或兼职服务对象工作获得学校及以上相关部门的表彰或有关媒体的报道。
2.管理育人先进个人条件
(1)以生为本,关爱学生。以立德树人为己任,主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寓思想教育于管理全过程,形成独特的管理育人模式或方法,事迹生动感人。
(2)围绕中心,勤政高效。能把管理工作与学校育人目标紧密结合,积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业绩突出。
(3)清正廉洁,服务大局。工作自慎自律,公道办事,周到服务。本人或带动本单位工作受到学校及以上有关部门的表彰或有关媒体的报道。
3.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条件
(1)以生为本,关爱学生。以立德树人为己任,主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寓思想教育于服务全过程,形成独特的服务育人模式或方法,事迹生动感人。
(2)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牢固树立服务育人的意识,全心全意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良好保障,业绩突出。
(3)精通业务,团结协作。本人或带动本单位工作人员在各级各类岗位竞赛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受到学校及以上有关部门的表彰或有关媒体的报道。
五、评选办法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评选办法
1.“三育人”先进集体
在校各单位、各部门中推选5个,填写《郑州工商学院2023-2024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推选名单》(附件1-1)《郑州工商学院2023-2024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最终根据推选情况,由“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投票产生。
2.“三育人”先进个人
各单位、各部门按所分配名额推选,填报《郑州工商学院2023—2024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选名单》(附件1-2)《郑州工商学院2023-2024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选名单》(附件3),同时填写《郑州工商学院2023—2024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4)。
(二)材料报送要求
1.2024年8月30日23:00前,将附件1至附件4电子版材料发至校工会曹力老师OA邮箱;
2.2024年9月9日12:00前,将附件2至附件4纸质版材料交至校工会。
六、评选程序
1.各基层工会在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推荐申报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自下而上,推荐名额为各基层工会职工总数的3%。对已荣获“三育人”先进的教职工一般不连续参加评选,已获选两届者原则上不再推荐。
2.学校成立“三育人”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充分依据申报人的事迹与业绩,实事求是,择优确定候选人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候选人人选,对其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审批。
七、表彰奖励
1.学校对“三育人”先进进行表彰,并通过校园网等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2.学校对“三育人”先进个人给予奖励1000元/人。
附件:
附件1 郑州工商学院 2023-2024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 郑州工商学院2023-2024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3 郑州工商学院2023-2024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选名单.doc
附件4 郑州工商学院2023-2024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郑州工商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年8月15日